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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网上公示表
    涟钢配送 1#开平线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栏目:2020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20/12/10 14:22:14   浏览:690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YP-2020-031                                 发布时间:2020.9.24 

    项目单位名称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项目单位联系人

    高百灵

    联系电话

    13786826079

    项 目 名 称

    涟钢配送 1#开平线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卫生预评价

    项目简介和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及建设单位评价委托书,本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对象为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配送 1#开平线改造项目。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本次评价范围为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配送 1#开平线改造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及其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李琼

    项目单位陪同人

    高百灵

    日 期

    ——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日 期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丁酮、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结合类比项目的调查和职业卫生检测情况各作业岗位接触丁酮、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工频电场、高温的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矫平机组落板及横切机组噪声周40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该项目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1)在设备选型阶段,优先选用同类产品中噪声产生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

    2)在设备安装阶段,为产生噪声、震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3)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材料与设备的相互碰撞,降低跌落高度,合理组织物料流转;

    4)在生产车间设置休息室,选用较好隔声效果的材料作隔声门,隔声窗应采用双层玻璃。一般30厘米以上厚度的实心砖墙隔离消音效果可达40dB (A)。单层玻璃窗隔声为20dB (A),双层为37dB (A);隔声门为27dB (A)左右。

    5)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具体型号结合投产后粉尘浓度,参考《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进行选择。

    6)该项目未提及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因此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场所及工人接触的作业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要求完善警示标识设置。

    7)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8)应明确施工期工程实施单位职业卫生法律责任,督促、监督承包单位做好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9)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文件备查。

    10)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和要求,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实施方案,委托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机构对接触工频电场、噪声等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作业工人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资料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1、 对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描述完整、准确;

    2、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全面、客观、准确;

    3、 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的对策与建议较合理、可行;

    4、 评价结论正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判定准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5、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分析评价;

    2)完善及更新相关评价依据。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请专家组组长确认。

        填表人: 李琼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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