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站检索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 > 2021年网上公示表 > 正文

    2021年网上公示表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栏目:2021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21/1/29 10:23:09   浏览:678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XP-2020-001                                发布时间:2020.1.29

    项目单位名称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明雄

    联系电话

     13787768932

    项 目 名 称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根据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结合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范围为宝山矿业的采矿工区、选矿厂生产部门,以及、化验室等生产辅助部门。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陈平、刘星

    项目单位陪同人

    焦艺、王明雄

    日 期

    2020.3.12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陈平、何英姿、彭灿、丁丽红、龙潜文、刘星、蒋青山

    项目单位陪同人

    焦艺、彭维红、陈刚

    日 期

    2020.3.9至2020.3.14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其他粉尘(矿石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硫化碳、氮氧化物、氰化钠氰化氢、硫化氢、铅尘、铅烟、砷及其无机、锰及其化合物、盐酸、硫酸、噪声、手传振动。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化学毒物、矽尘:

    矽尘:本次定点短时间采样总尘、呼尘各16处(其中采矿工区10处,选矿厂6处),共检测129个粉尘样品。其中3处定点短时间(CSTE)矽尘接触浓度超过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采用个体粉尘长时间采样测得12处岗位工种呼尘,共测得36个样品,其中2个岗位长时间采样矽尘浓度超过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定点检测电焊烟尘2处,共检测12个电焊烟尘样品,其短时间接触浓度(或超限倍数)和岗位职业接触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毒物:铅尘、铅烟、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氰化氢、氰化物、盐酸、硫酸、二硫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其中铅尘、铅烟、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氰化氢、氰化物、盐酸、硫酸、二硫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的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岗位职业接触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最高容许浓度(MAC)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共检测26个地点,共测得117个噪声信息,其中11个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在 85dB(A)以上,噪声强度范围为52.6~106.2dB(A)。经计算后所得的8h等效声级强度范围为65.5~103.2dB(A), 5个岗位接触的噪声等效声级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值

    手传振动:采掘工接触手传振动的强度超过了国家制定的标准限值。

    照度:选矿厂工作场所照度进行检测,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评价结论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建立了一整套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绝大部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得到了控制,近年来未发现职业病例,其职业卫生管理是有效的。但仍有不足之处,部分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和噪声强度达不到要求,应引起高度重视。宝山公司若能在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基础上,将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予以落实,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加强个体防护,宝山公司对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有望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措施

    措施:

    1)加强对职业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更,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委托职业健康检的职业危害因素应覆盖生产工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强化对粉尘、噪声职业接触人群的职业健康监护。注意上岗前健康检查应包括转换、就业前的健康检查

    3)在产生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岗位、设备等醒目位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GBZ158的要求,不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4)加委工或外包企业的管理,把外委托工或外包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把好职业防治“六关”。

    5)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的维护。

    6)强化湿式作业。井下强调湿式凿岩、爆堆喷淋、作业面的洞壁冲洗、定期巷道洒水。

    7)尽量选用低噪声钻机。

    8)加强已有防护设施的维护,密闭好锥破碎机的进料口;工艺许可,对颚式破碎机进料口设置收尘罩和除尘设施,或强化湿式作业,对进料口加强喷水抑尘。

    9)对破碎机、球磨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对于没有条件进行隔声、消声处理的操作岗位的休息室和操作室,进行有效的隔声处理。

    10)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危害因素应覆盖生产工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通过本现评价报告。

        填表人: 刘星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照片

    现场检测照片

    版权所有: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31-85312024    传真:0731-85312066    E-mail:hnlby2018@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湘ICP备10205097-1号    技术支持:极度信息